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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