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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换届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换届的通知

 

市监标技〔2020〕43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2016年,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为在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经商相关部门,完成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的换届工作,特此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要以新一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为平台,继续加强标准的统筹规划与指导、加强标准的创新发展与实施,推动实现智能制造标准全覆盖,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换届的通知》(市监标技〔202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