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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保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海洋局
2014年2月8日

附件: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印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