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管委会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工信发〔2014〕19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技改、清洁生产示范的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加大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宣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并通过省工信厅评审的项目,将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和授牌,并优先向国家进行项目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申报原则为技术领先、装备先进、规章齐全、效果明显,要在行业或领域有一定的带动示范作用,重点在排污大、能耗高的企业中进行项目筛选。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底前报市工信委。
三、各区县、开发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底前报市工信委。
四、各区县、开发区2015年度企业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于2015年2月底前报市工信委,统一汇总后报省工信厅。
《陕西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链接:http://www.sxgxt.gov.cn/0/1/14/81/19007.htm,请自行下载打印。
联系人:市工信委节能和综合利用处 龚小宁
电 话:86788965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