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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纪亮
  联系电话:(010)8491399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冷启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