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现将2011年第三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及附件尽快落实到乡镇财政部门。
附件:1、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 2、变更信息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