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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税收体制和相关政策简析

    税收政策是一国实现财政收入目标、调节经济运行情况、调整分配结构和促进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手段。巴基斯坦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目的地,全面了解其税收体制及相关政策,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在巴开展投资合作活动。现将巴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巴税收体制及主要税目

(一)巴税收体制
    巴税收分为联邦税收(国税)和省级税收(地税)两大体系,其中联邦税收收入约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90%左右。巴联邦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所得税(Income Tax)、劳工福利税(Workers Welfare Tax)、劳工参与基金(Workers Participation Fund)和资本税(Capital Value Tax)。间接税包括关税(Customs Charges)、销售税(Sales Tax)、联邦消费税(Federal Excise Duties)、机场税(Airport Tax)和其它税费(Other duties)。
    联邦税收委员会(FBR)是巴联邦政府税收的主管部门,下设所得税局、海关、销售税局、联邦消费税局等机构,分别负责相关税种的征收和稽查工作。
    省级税主要包括财产税(Property Taxes)、车辆税(Motor Vehicles Duty)、消费税(Excise Duties)、印花税(Stamp Duties)等,由各省财政部门负责征收,除少部分上缴联邦政府外,其余作为各省自有发展资金。

(二)巴联邦税收的主要税目
    1、所得税:课税范围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商业收入、版税和开采收入、投资红利、存贷款收益、债权利息、中奖所得、获赠礼品、拍卖物品所得等。2008-09财年,所得税收入约占巴联邦税收总收入的37.6%,居第二位。
    巴所得税可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类。巴政府根据个人收入的高低,将个人所得税划分为20个征税等级,税率自0.5%起递增,最高为20%;2009年7月,巴政府将男性和女性纳税人的个税起征点分别调整为18万卢比和24万卢比。企业所得税,可细分为营业所得税、最终税等,一般税率为35%。为保护本地产业、吸引外资和促进行业发展,巴政府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所得税减免。
    2、资本税:对购买商用或非商用财产、居住房屋、公司股权和有价证券交易等活动所征收的税。2008-09财年,巴资本税收入约占联邦税收总收入的0.5%。
    3、关税:是巴政府调节进出口和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工具。巴政府在每个财年的预算报告中都会对部分商品的关税进行调整。巴关税总体水平不高,目前普遍为5%-35%,汽车和酒精饮料则维持较高关税。中巴两国已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两国之间的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可享受优惠税率。2008-09财年,巴关税收入约占联邦税收总收入的12.3%。
    4、销售税:对本国制造和进口的商品(电脑软件、家禽饲料、医药产品、初级农产品及其它经特批免税产品除外)以及服务业等在销售或提供服务环节征收的税,与我国的增值税类似,大部分产品税率为16%,少数产品税率为18.5%或21%。2008-09财年,巴销售税收入占巴联邦税收收入的38.7%,居第一位。
    5、联邦消费税:对本国生产的产品、进口商品、在巴保税区生产但销往巴非保税区的产品以及服务业所征收的税,税率一般为15%左右。2008-09财年,巴联邦消费税收入约占巴联邦税收收入的9.8%。
    (三)优惠税收政策
    为吸引外国投资,巴政府制订和出台了一些优惠税收政策,主要包括:
    1、初始折旧。投资者首次在巴投入使用的成套设备和机械作为“可折旧资产”,在第一个纳税年度可按设备价值的50%折旧,抵减当年的所得税。
    2、费用摊销。投资前期费用每年最高摊销比例为20%,无形资产可在10年内分期摊销;上述费用均可抵减当年所得税。
    3、亏损结转。投资者当年未能完全冲抵的营业亏损,可结转至下年继续冲抵所得税,但除亏损中未计提的折旧费外,其余项目结转累计不超过6年。
    4、如投资者所在国政府与巴政府之间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或类似协定,相关税收项目从低征税。目前,巴与斯里兰卡、中国、马来西亚、南盟签署了自贸协定,与包括中国在内的47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伊朗签署了优惠贸易安排。
    5、来自与巴政府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52个国家的投资者,可享受避免双重征税的有关政策。1989年11月15日,巴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07年5月又签署了该协定第二议定书。

二、巴税务改革及成果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巴税收体系逐渐与经济发展脱节,税收连续数年未能实现预定目标,占GDP的比重一直在5-9%左右徘徊,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增加财税收入、减少对外借债、促进经济发展,在世界银行和英国政府的资助下,巴联邦政府2000年6月启动了“税务管理改革计划(TARP)”,拟在十年内对税务系统进行全面改革,将税收占GDP的比重从9%提高至15%。TARP的预算资金为1.5亿美元,其中世行和英国分别提供了1.2亿和2500万美元,巴政府自筹500万美元。TARP是巴建国以来投入最大、范围最广、历时最长的一次税制改革,对巴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此次税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修改税收政策法规,合理调整税率,简化税收程序,逐步以增值税取代销售税;改进税收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和分工;加强税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软硬件配备,推广“税务电子化工程”;提高征税效率,加快办理税务案件,提高公民自觉纳税意识;改革FBR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精简人员;加强税务官员的在职培训,提高税收队伍素质和技能等。
    从实施效果看,这次税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政策、税率趋于完善和合理。经过数年改革,巴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趋于完善,整体税率水平较为合理,如公司所得税从90年代末的44-66%下调至20-35%的水平,大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大幅下调至25%。
    (二)组织架构日趋完善。FBR先后在全国多个城市新建了一批地区税收办公室,增强税收基层组织力量;成立了数个专门税务机构,包括卡拉奇和拉合尔的大型纳税中心、品第等6个城市的中型纳税中心、伊斯兰堡等15个城市的NTN办公室等,强化专业服务能力。截至2008年,上述机构均实现电子化办公。
    (三)税务自动化程度全面提升。一是全面推行海关自动报关系统,全国3大港口和26个口岸均实现联网办公,提高货物进出的报关效率,努力减少偷漏税现象;二是逐步对销售税、联邦税和所得税实行电子申报,大大简化了纳税程序;三是2006年启动了销售税自动退税系统,累计处理了近4万例退税案件(截至2007年中),退税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四)税基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2004-07年间,随着税务透明化和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巴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口快速增加,截至2007年,FBR已发放了202万个NTN号。巴税收收入也实现同步增长,其中2004-05财年为7134亿卢比,超出原定目标3.4%,2006-07财年为8414亿卢比,超出原定目标1.5%。
    但受政权更迭、政府治理能力较低和经济实力不足等因素影响,税改在推进过程出现一些反复,导致以增值税取代销售税、缩小减免税范围、加强税务审计以及调整职能部门等改革重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因此,FBR近日已向世行申请将此次税改的最后期限从2009年底延长至2011年底。

三、巴近年税收完成情况

    (一)2008-09财年巴税收目标和完成情况
    受全球经济深度衰退、国内经济下滑、政局不稳和安全形势恶化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2008-09财年,巴政府被迫三次下调税收目标,由最初的1.25万亿卢比下调至1.18万亿卢比,幅度超过6%。巴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09财年,巴联邦政府实际完成税收1.16万亿卢比,虽同比增长了14.9%,但仍没能完成调整后的目标,仅占GDP的8.8%。其中销售税4523亿卢比,所得税4403亿卢比,关税1484亿卢比,消费税为1161亿卢比。
    除上述原因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巴经济和财税政策的干预也对巴税收完成情况造成很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IMF要求巴政府实行紧缩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大幅压缩公共领域发展资金,导致原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的企业被迫减产,失业人数增加,税基出现萎缩。二、IMF要求巴政府增加税种、提高税率水平,企业和个人税赋负担加重,引发大量的偷逃税现象,导致税收大量流失。三、IMF要求将联邦消费税征收权下放至各省,引发联邦政府与各省之间的税收之争,征收监管工作受到影响。
    (二)2009-10财年税收目标及措施
    巴联邦政府在2009-10财年预算报告中称,本财年的税收政策是在不加重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扩大税基,增加财税收入,限制不必要的进口,改善国际收支现状。全年税收目标为1.51万亿卢比,占GDP的9.6%,其中联邦税收目标为1.38万亿卢比,占全国税收目标的91%,同比增加16.8%。
    为实现这一目标,主要税收政策如下:
    1、扩大税收基础。一是扩大部分税收的征税对象,如汽车所得税征收范围从吉普车和小轿车扩大至所有类型的车辆、对公开拍卖物品加征预缴所得税等;二是提高部分领域的税赋,如上调服务业和金融业的联邦消费税,对出口商品统一加征最终所得税;三是取消或减少原定的减免税政策,如压缩教育机构享受所得税减免的范围、豪华车辆折旧费不得抵减所得税等。
    2、大幅上调税率。包括上调产品进口预缴所得税率、调高多种产品进口关税、对奢侈品和非必需品加征进口调节税等。
    3、扶持本国汽车制造业和机电产业的发展。包括上调本国可产零部件的进口关税、调低部分摩托车和拖车的零部件进口关税、机电制造业所需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等。
    4、规范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效率。包括强制纳税人使用国家税收注册号、提高滞纳金利率等,以减少偷漏税行为。
    5、上调退税下限,减少财政支出。包括非法人工商业纳税人的月度电费所得税的退税下限从2万卢比上调至3万卢比。
    巴新财年的税收政策依然受到IMF的干预和影响,侧重于扩税基、增收入,大大加重了民众和企业的税务负担,与此前各界减轻税赋、刺激经济的政策期盼背道而驰,一经公布即遭到强烈反对,巴政府被迫在一周之内做出调整,包括取消碳排放税、下调工业用产品进口关税等。

四、巴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在巴企业的影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