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内江市近日出台了《内江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4年7月1日起,内江市在市区、隆昌县开始试行机动车环保检测;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根据《方案》,从7月1日起,内江市实行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制度,机动车环保检测情况将纳入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时的审核内容,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通过年审。
为方便机动车实行环保检测,全市将布点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其中市区的内江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内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已基本完成建设,于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环保检测试运行。目前,资中县、威远县的环检机构正在加快建设,预计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为防止“超标车”上路,从今年12月起,内江市有关部门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动车污染物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