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济南市召开全国车辆《公告》管理工作会议, 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指定的汽车和摩托车检测中心及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解读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出台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
产业政策司卢希副司长就《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制定的过程、基本思路和基本框架进行了解读。
卢希副司长指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思路是:一是以企业实施为主,政府监管为辅;二是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三是形成完整的《公告》管理体系。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是车辆准入管理的后续管理,发现企业一致性问题,按照《公告》管理处罚。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是:一套管理制度,两种监督检查模式,两项检查内容。一套管理制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和该办法的三个附件,即:企业保证计划、企业信息年报和监查实施细则;两种监督检查模式,即:政府检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企业质量保证计划,企业信息年报,企业出现的问题,有关投诉,部门反映的有关问题等组织的检查)、企业申请检查(企业申请生产一致性管理检查和企业申请免检等);两项检查内容就是:产品检查、现场检查。
卢希副司长强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是车辆《公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目前车辆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一致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生产的每一辆车都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