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文 号:杭发改产业〔2015〕268号 |
颁布单位: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发改委:
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计产业〔2002〕913号)文精神和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工可行性批复要求,我市地铁集团编制了地铁2号线工程电动客车及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公开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方式:
电动客车为国内邀请招标,牵引系统为国际邀请招标。
二、招标代理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
招标标的为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电动客车17列(包括牵引系统,共102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厂;
(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其附属服务、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的投标人如为中外合资企业,则不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评标办法
采用两阶段评审的方法。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只评审投标人的商务、国产化和技术三部分内容,在公布各投标人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与评审;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只评审投标人的价格部分。第一阶段得分和第二阶段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六、国产化率要求
投标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电动客车国产化率不低于75%,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现将该招标文件上报你委,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