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 实施日期: | 文 号:吉政办函〔2014〕123号 |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超良 代省长
副组长:马俊清 副省长
成 员:赵 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有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宝柱 省管局局长
刘长龙 省财政厅厅长
张志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庆恒 省审计厅厅长
于海军 省国资委主任
姜治莹 长春市市长
赵静波 吉林市市长
石国祥 四平市市长
金育辉 辽源市市长
乔 恒 通化市代市长
彭永林 白山市市长
李相国 松原市市长
安桂武 白城市市长
李景浩 延边州州长
谢忠岩 长白山管委会主任
于翠利 梅河口市市长
杨洪波 公主岭市市长
吉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姜有为和省管局局长王宝柱兼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