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文 号:闽政办函〔2012〕161号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2〕46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泉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帮尾(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小浯塘社区)、新塘(石狮市宝盖镇雪上村和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南塘社区交界处)2个互通式立交处,分别设立晋江南、石狮2个通行费收费站;在围头疏港支线(晋江市龙湖镇南桩村)设立晋江龙湖通行费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