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决定将《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