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完善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辆优惠办法的通告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厦交运管〔2008〕49号
颁布单位: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为进一步方便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辆出行,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对现有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辆实行新的优惠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人员可免费乘坐本市所有的快速公交、链接线、常规公交(含中巴)线路和农村客运线路:

  1.持有相关有效证件的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等;

  2.盲人;

  3.使用专用e通卡的,具有本市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人、烈属、市级以上劳模、老干部;

  4.根据《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可以免费乘车的120厘米以下的儿童。

  二、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使用专用e通卡,以2折优惠乘坐本市所有的快速公交、链接线、常规公交(含中巴)线路和农村客运线路。

  三、学生专用e通卡5折优惠乘坐的常规公交线路由公交集团目前运营的35条扩大到50条(见附件)。

  四、专用e通卡由市易通卡公司统一办理。

  附件:50条学生优惠公交线路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2008年8月27日印发

  附件

50条学生优惠公交线路

  1路、厦2路、3路、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15路、19路、21路、22路、23路、25路、26路、27路、28路、29路、厦30路、31路、32路、33路、34路、厦36路、37路、39路、43路、46路、85路、87路、88路、101路、102路、814路、集3、59路、64路、74路、350路、351路、352路、362路、306路、307路、309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