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 实施日期: | 文 号:京财经一〔2016〕521号 |
|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3〕27号),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等相关政策,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88549711,1381027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