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文 号: |
颁布单位: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
为支持企业扩大燃料油进口业务,规范燃料油进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将《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二次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8月20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送达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石化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815 85692833
传真:010-65882817
附件: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二次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
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附 件
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二次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
1、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2、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
3、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4、北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燃料有限公司
6、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7、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
8、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9、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10、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11、置年贸易(扬州)有限公司
12、新疆华世域工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