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文 号:赣府厅字〔2009〕220号 |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工,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的意见省商务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以扩大最终消费为目的,采取积极的消费政策,实行城乡、部门、行业联动,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投资与消费、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消费与城市消费、传统消费与现代消费的相互协调,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拉动十大热点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1.拉动农村消费。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明两年再规划建设12000个农家店,建设100个面向农村的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使农家店覆盖全部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鼓励支持农家店与供销社、邮政、电信、移动等服务网点结合,拓宽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方便农民消费。加快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用3年时间重点建设100个小城镇商业中心,提升农村商业人气,活跃农村市场。全面扎实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销售网点,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为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提供优惠贷款,扩大农民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消费。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建立农商购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活动,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利用节日、墟期到农村举办工业品展销、城乡物资交流等活动,为农民消费提供便利和优惠。(省商务厅负责)
2.扩大住房消费。加强政策调控,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采取新建、购置、改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帮助没有能力购买商品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需求。全面落实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若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为改善住房条件,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
3.促进汽车消费。在全省各市县和大型汽车交易市场全面推行汽车购置“一站式”服务,为消费者购车提供更多的便利。选择部分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升级改造试点,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改善二手车交易环境。整顿和规范二手车交易秩序,促进二手车有序流通。大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步伐。在各设区市设立联合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拉动汽车销售。支持商业银行和汽车经营企业开展低首付、低利率的新车和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发展汽车信贷消费保证保险业务,促进汽车信贷消费。加大对省产汽车消费的支持力度。(省商务厅负责)
4.扩大旅游消费。积极开发江西特色旅游,推出旅游新产品。围绕整合旅游资源、提升产品品位、树立品牌形象,建成推出极品、黄金、特色等精品旅游线路。针对省内市场,积极组织实施江西省居民旅游休闲行动计划,开展“江西人游江西”活动,鼓励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推出门票、索道、客房等价格优惠活动,推出旅游线路“优惠套餐”。开展“百万青少年游江西”活动,协调部分景区对全省青少年实施优惠。针对国内市场,大力开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加大特色旅游推广力度,增强全省旅游市场竞争力,利用我省与周边省高速公路通道推出自驾车游产品。针对入境旅游市场,优化入境旅游产品,提升观光游内涵,完善休闲度假游设施,利用赣台直航契机,重点开发台湾旅游市场,进一步巩固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传统市场,努力拓展俄罗斯、欧美等新兴市场。进一步推进商务、会展游发展。(省旅游局负责)
5.推进文化消费。加快八大山人文化产业园暨江西文化大市场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江西艺术中心、江西文化大厦等重点文化设施及县级、乡镇文化场馆建设,改善文化消费条件。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创作推介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市场看好的文艺作品,满足市场需求。邀请国内名人名家、知名演出项目和经典剧目来赣商演,利用名人和品牌效应促进演出市场繁荣,提高票房收入。发挥江西文化底蕴丰厚优势,创作推出具有浓郁赣鄱风情和文化特色的专场文艺演出,打造江西旅游演出品牌,使之成为来赣旅游者必看的演出品牌节目,以演出带动住宿、餐饮等连锁消费。深度开发景德镇艺术瓷、婺源龙尾砚等一批名特工艺品,提升产品品位,扩大生产经营,促进产品消费。全面推进纪念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服务范围,办出展馆特色,吸引更多游客参观,拉动各种消费。发展多种形式的出版物发行网点和代销点,扩大农村出版物发行销售网络。完善文化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定价过高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价格,方便群众消费。(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6.扩大信息通信消费。推动数码、高清、动漫、游戏等电子产品消费。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商发展3G、宽带和增值服务,开拓新的消费领域,推广更多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农民的通信业务。加快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的融合,大力实施家庭上网工程,扩大互联网用户规模,发展网上支付、网络社区等各种互联网应用业务。建设和发展网上商城,扩大网上贸易量,提高网上购物比重。推进农村互联网发展,开展网络文化下乡和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活动,促进农村互联网消费。(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7.促进节庆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商机,组织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促销活动。办好江西省首届购物消费节、赣菜美食文化节等一批大型主题活动。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以品牌推介、特色商品、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反季销售、店庆开业、时尚健康等主题举办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做到“月月有安排、节节有高潮”,在全省城乡营造浓厚的节庆消费氛围。(省商务厅负责)
8.扩大社区服务消费。积极引导和支持南昌等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开通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和网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大力推进经济型住宿、餐饮、沐浴、洗染、摄影、娱乐、保健、美容美发等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的社区服务业发展,开展名优特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满足社区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逐步改善社区居民购物环境。建立和完善旧货收购网络,支持江西旧货大市场等旧货流通场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满足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家电产品消费和资源节约。(省商务厅负责)
9.推进早餐、夜市消费。以餐饮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推进城市早餐工程建设,改造提升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不断丰富早餐品种,拓宽早餐服务领域,满足居民早餐消费需求。结合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在设区市城市规划建设一批夜间餐饮休闲、购物和文化娱乐街区,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实行夜间开放。对夜市街区实施区域亮化美化,引导和鼓励夜市街区商家延长营业时间,相关公交线路适当推迟收班时间,营造丰富、活跃、安全的夜间生活,促进夜市消费。对列入省级早餐、夜市工程试点企业,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10.促进会展消费。鼓励和扶持瓷博会、红博会、药交会等专业展会做大做强,重点办好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第五届中博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加大对国内相关展会的申办和招展力度,培育和引进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强的骨干展会企业和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相关行业消费。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大型展会,组织名优特产品生产企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中心城市举办江西名优特产品展示推介暨产销对接活动。整合多方资源,统一打造江西名优特产品网上展示交易平台,扩大省名优特产品的知名度,促进省产品销售。(省商务厅负责)
三、采取十大保障措施,优化消费环境
1.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增加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城镇就业。完善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增幅的标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为更多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启动我省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免,积极推进高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机制,确保困难大学生都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群众负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建立信贷消费机制。鼓励商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大件耐用消费品、汽车、住房装修材料等消费信贷,对消费者实行信贷分期付款制度,促进销售。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销售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南昌支行负责)
3.发展新型消费模式。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中小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普遍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鼓励竞争,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三年内,银行卡交易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5%。(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
4.加快流通网点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引导、招商引资和企业自主建设,推进一批与我省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与改造。结合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用3年时间重点打造100条业态布局合理、功能结构完善、经营环境优美、服务高度集聚的特色商业街,在设区市城区改造150个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12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500个早餐连锁服务网点。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省商务厅负责)
5.促进流通企业发展。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有2-3家零售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进入全国百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通过设立财务公司、发行债券、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集聚能力;积极落实商贸企业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省商务厅负责)
6.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减少商贸行政审批事项。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商贸企业办理企业设立、营业证照、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行政效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工商部门要切实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政策。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在国家确定的绿色通道上免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有关执法部门要简化大型商场、超市门前促销活动审批程序,在保证安全和交通畅通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门前促销活动。对重点餐饮企业在消费高峰时段放宽门前停车管理限制。(省商务厅负责)
7.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销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继续深入开展“诚信经营”、“诚信兴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等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严格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省商务厅负责)
8.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社会氛围。要紧密结合我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际,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新闻媒体、金融、商贸企业要联手合作,共同开展“提振信心,扩大消费”系列宣传活动,采取系列评论、专题采访、市场购物系列报道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预期。(省委宣传部负责)
9.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各市、县(区)政府也应适当增加对服务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扶持。(省财政厅负责)
10.加强对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刺激最终消费工作,把刺激最终消费作为扩大内需、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摆到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以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刺激最终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分析扩大消费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扩大消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