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咸阳将淘汰黄标车2148辆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载重货车1579辆。此类车辆在限行区域道路行驶,一律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促其淘汰注销。
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
新车不予办理注册
为确保今年6月30日前黄标车和低速车淘汰任务如期完成,3月29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2017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工作会议。自3月1日起,凡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登记业务。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杨志博称,交警系统要配合环保部门对所有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先期进行尾气检测,对未经尾气检测或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和不执行环保、公安部门有关黄标车检测、检验工作要求的检测检验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严查重处路面限行车辆,倒逼黄标车、低速车淘汰报废。”杨志博称,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的安排足够警力屯兵路面,加大对路面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在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严查重处,一律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促其淘汰注销。
达报废标准载重货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不仅如此,将全市所有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车和载重柴油货车号牌号码与黄标车一样,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对黄标车低速车实施全覆盖、全天候拦截查处,“做到不放过一台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杨志博表示,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生存空间,倒逼车主报废更新,促其车主尽快淘汰报废。此外,联合综合执法部门整治渣土车超载超速、沿路抛撒等违法行为和污染环境问题。
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低速车,将通过媒体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予以强制注销报废。
据了解,今年咸阳市淘汰黄标车2148辆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载货车157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