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沂淘汰38123辆“黄标车” 完成率全省第一

2015年,临沂市公安局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淘汰38123辆“黄标车”的任务,淘汰进度和完成率列全省第一。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大多是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旧车辆。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者是没有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被称为黄标车。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
  因黄标车严重影响空气质量,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强化移动源污染的防治,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在临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总量不断攀升,机动车污染排放已成为我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市委市政府对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即时启动攻坚行动,会同环保、财政、交通、商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黄标车。
  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全警投入,对全市“黄标车”逐户、逐单位排查,逐车、逐人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在车驾管工作中注意发现名下有车辆长期未检验、“黄标车”等异常信息的所有人,通过限办、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办理注销、淘汰手续。其间,印制了4万余份黄标车报废通知书和黄标车淘汰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到黄标车和老旧车车主手中,提高车主淘汰黄标车的主动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道路上的黄标车实行严格的路面限行措施,在市区东至205国道、西至206国道、南至南外环、北至长春路,县城建成区道路及高速公路全面限行,设置安装禁行标志牌502个,禁止黄标车在上述区域通行。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区及县城周边道路设立24处黄标车专项整治检查站,同时利用交通智能管控平台准确下达查处指令,做到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电子抓拍)的有效结合,依法查处黄标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92815起,其中现场查处50050起,通过交通智能管控平台查处42765起。
  由于推进力度大,措施有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黄标车淘汰治理进度专报显示,我市黄标车淘汰进度和淘汰率一直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