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实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天津市方案的批复要求,天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前正式启动实施。近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段春华指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必须坚决贯彻,确保成效。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周密制定配套政策,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处理好改革与效率、公平和稳定的关系。要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密切沟通协作,实现无缝衔接,同步实施车辆封存、出行保障、人员安置等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通报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去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就已下发。据了解,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按照新方案,我国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版车补最高不得高于这一标准的130%。
  经半年推进,今年1月,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已基本完成。按该方案要求,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应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