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了解到,宿迁市做好减排“减法”:通过周周抽检,大幅排查疑似问题车;强制淘汰“黄标车”等,全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做好环保“加法”:通过扩大宣传,提升市民环保意识;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等,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从去年11月以来,针对人们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宿迁市以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打出一套“机动车尾气减污治霾”组合拳。
加强环保检验机构建设
截至目前,宿迁市从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的环保检验机构共有12家,其中市区8家,沭阳1家,泗阳1家,泗洪2家,共建成稳态工况法检测线18条,形成年检测36万辆机动车的能力。这些环保检验机构都是经省环保厅组织验收及公示,取得了省环保厅颁发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可以满足宿迁市机动车检测的需求,2014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已经达到99%。
在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方面,宿迁市对环保检验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每月对环保检验机构至少检查一次,去年对不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的3家环保检验机构进行了处罚。
实现主城区车辆限行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宿迁空气质量,打造绿色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宿迁市不断扩大区域限行范围。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限行区域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在各省辖市中较早实现主城区全覆盖;三县主城区同时划定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限行区域。
市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限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南至南外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北外环合围区域全天候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同步在东外环、南外环、通湖大道及北外环33个重要路口增设100套禁令标志(每个路口3块)。
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
从去年11月1日以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积极配合,重点加强对黄标车的监管。
一是实现信息共享,环保部门每半个月将核发的黄色环保标志车辆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二是公安、环保两部门以市区四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对闯入禁区的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公安部门依托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和电子警察,强化对黄标车的动态监管,对闯入限行区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有效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促使车主主动淘汰,并将查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目前,市公安局已经累计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2606起,通过电子监控抓拍1203起。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步伐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安厅要求,宿迁市2014年确定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为7409辆。
围绕工作目标,市公安局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执行车辆登记转入、车管业务核查、强制报废等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截至去年底,已经完成年度淘汰任务。
治理高污染机动车
针对高污染机动车治理,市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对全市高污染机动车重点是公交车进行排查摸底,梳理出冒黑烟的高污染车辆229辆,其中市区63辆,沭阳县152辆,泗洪县14辆。
目前,市区高污染车辆已经改造完成,新车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同时,针对外省市经营宿迁市省市际班线的营运客车存在“冒黑烟”现象,及时与外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接,通过函告方式告知宿迁市黄标车限行规定和限行范围,函请外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限期整改到位。
推进工程运输车辆整治
针对市区砂石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运输车超载超限运输、抛洒滴漏造成道路扬尘现象,宿迁市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建立“一路多方”联勤共管机制,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市区各进出城卡口、运河沿线码头主要出入口设立7处固定检查点,从源头制止超限车辆进入市区,同时抽调32名执法人员组建8个流动巡逻组在城区主要道路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对于查处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一律坚持执行“四个一律”,即对无合法手续车辆一律扣车;载物超出车厢栏板的一律过磅;抛洒滴漏的一律联合处罚;违法的企业、料场一律停业整顿。目前已经查处工程运输车各类违法行为2550起,暂扣车辆39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