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洋商报》10月18日报道,马来西亚总理府部长阿都华希表示,由于配合政府推行的合理化补贴政策,避免未来可能需要承担特许经营公路公司高达10亿马币的赔偿金,政府因此才批准公路调高收费。
为了不使公路涨价,马政府今年已支付5.1亿马币给特许公路经营公司,2014年则支付4亿马币。若长此以往,明年与后年政府承担金额会更高,未来可能超过10亿马币。政府认为其收入更应该用作发展用途及推行惠及更多民众的措施,所以政府推行合理化补贴政策,同时,也认为不应该继续支付公路公司或补贴公路使用者。
政府是采用公私联营(PPP)模式推行公路的发展建设,开始启用的公路收费率会较低,之后依据承建费、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等来让公路公司在3年或5年内调高过路费。政府与特许经营公路公司签署合约时,考虑交通流量与收入、财政预算,建筑、维修及融资的预算。特许经营公路公司的收益不能过高或过低。
政府在第10个马来西亚计划共拨出2300亿马币,而第11个马来西亚计划下,则将拨出2600亿马币用于发展。拨款主要是建设学校、医院和公路,政府多采用公私联营方式,可以让政府能快捷的推行发展计划,发展国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