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公布机动车辆买卖新规

据古巴辩论1月1日报道,于2013年12月底召开的部长会议通过新法令,自今年1月3日起将允许机动车辆在经销网点公开销售。
  2013年12月31日的第46号官方特别公报发布了古巴国务委员会第318号法令,部长会议第320号法令及古巴经济计划部、财政价格部和交通部的三项与之配套的部令。
  国务委员会第318号法令规定,废除于1962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089号法令第39条规定,即古巴外交人员回到古巴后可免税进口机动车辆用于自用。
  部长会议第320号法令对机动车辆物权转让的相关原则及流程进行了规定。此前长期存在的对机动车辆买卖实施的限制与审批将废除,由此,个人可在国家授权的经销机构中以与自然人之间销售价格类似的零售价格购买机动车及其必要配件。
  对于买卖和捐赠形式的物权转让,新法令规定古巴及外资法人不得将机动车出售给自然人;但外资法人之间可以进行转让,也可将车辆捐赠或出售给古巴政府。
  对于通过经销机构购买这种转让形式,经政府授权的古巴本国法人其他法人可以购买小型客车及卡车;外资法人名下的机动车数量不得超过其正式注册的员工数量。
  外交使团及其外交官个人的车辆仍只允许在使团之间销售和捐赠,同时也可出售或捐赠给古巴政府。
  车辆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税或服务税等额外收入将用于建立公共交通发展基金,由交通部管理,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保证其服务人民群众。
  三项配套部令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其中财政价格部第543/2013号部令对机动车及零配件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规定。对于新车整车,经销机构可对关税以外的成本价(包含车辆成本和运输及其他费用)加收800%的费用;对于零部件,可对关税以外的成本价加收220%的费用;对于二手车辆,经销商可对车辆成本价加收1500%的费用,同时经技术人员鉴定,可对二手车辆提供零售价20%以内的优惠。
  新规施行后,哈瓦那有关汽车零售商公布了新车及二手车价格,其中标致2013款Expert、206、301、508新车售价分别为213,000美元、91,000美元、108,000美元及262,000美元,而各品牌二手车价格则从25,000美元到40,000美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