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街道中装有充电桩的停车位仅允许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充电,一经发现非充电汽车停靠,将有权拖走。
该法律出台后不久,就引来当地车主争议,电动汽车车主认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也应该算作非充电汽车之列,因为相比电动汽车,混动汽车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太程,并且以耗油为主,长时间占用充电桩停车位也不合理。
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早在今年5月就出台了禁止燃油汽车占用装有充电桩的公共车位的法律条款,由于近年来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该州路面已经屡见不鲜,并且州政府在公共场所安装充电桩数量供不应求。因此,为保护充电汽车车主的合法权利,加州修改了之前已确立的相关法则,并且加大了管理力度,规定了非充电车辆一律可拖走的最新条款。
加州政府表示,依然有继续扩大公共充电桩建设的计划,并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