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商务部长姆巴尔加•阿坦加纳•吕克•马瓜尔签署公告,为方便进口二手车,喀麦隆商务部从2011年1月10日起成立进口二手车专门窗口,受理进口申报。 申报者需提供下列资料: -- 进口者或使用者在外贸申报窗口支付的2000非郎或4000非郎的收据; -- 提单或车辆购买发票; -- 口者的税卡; -- 进口者护照或居住证复印件。 喀麦隆商务部要求杜阿拉港相关人员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