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为欧盟汽车行业新的竞争法律框架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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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商务部网

    7月22日欧盟官方网站消息,由于欧盟目前实施的《集体豁免条例》即将于2010年5月到期,欧盟委员会基于大量市场调查,为欧盟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协议新的法律框架提出了政策取向方面的建议。考虑到欧盟新车销售主体市场中的竞争不存在重大缺陷,但所谓的“售后”市场(包括售后服务与维修)中的竞争程度不够,欧委会建议严格区分主体市场中的问题和“售后”市场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影响的问题。该建议承认,纵向限制(即在生产和销售链中不同层次的企业之间的协议)的一般规则能够保护主体市场,同时,其目标也是为了提高售后市场中竞争的保护。该建议还表明,欧委会意识到欧盟新车销售主体市场需要有个平稳过渡,因此建议将目前条例中相关的条款延长三年实施期。欧委会竞争事务委员克鲁斯对此表示,汽车是欧盟市场中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完善的竞争法律框架有利于为汽车行业提供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这在危机时候更是如此。因此,新的法律框架有助于欧盟汽车企业更快捷、更灵活地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