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文 号: |
颁布单位:驻埃及使馆经商处 |
1、埃及工业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外资受政府保护,不会被征用、没收或扣押,投资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可以自由从事投资活动,资本投入不受国籍限制;投资企业可自由从事进出口贸易,投资资本和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出,投资企业可自由确定产品价格及利润率;投资企业进口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一律按5%征收海关关税,在其它税费方面,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
2、埃及自由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外国企业可租用自由区土地,使用费可以按年支付;自由区内企业从埃及国内进口商品免除营业税,向埃及国内销售商品时,所缴关税应剔除在当地采购零部件的部分;自由区内的投资企业在进口和出口商品时,不受埃及现行税法和海关法的约束,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不受埃及现行税法和海关法的约束;投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时,免除固定资产和生产资料的海关税和营业税等税收,只交纳1%的手续费。
3、埃及苏伊士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投资企业可自由确定产品价格,可出口和进口自产的产品,不需获得进出口许可;投资企业在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时,可以按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期限50年,并可以延长使用期限;特区内的投资企业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按5%缴纳个人所得税,免除其他任何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