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公司法》简介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
颁布单位:中国投资指南


    1981年159号法《公司法》是规制埃及国内各类公司的组织形式、基本要求、设立条件和程序的基本法律。该法将允许在埃及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的组织形式分为三类:联合股份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股份制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s by Shares Company)。对于上述适用于《公司法》的公司,发起人应按其股份限定的责任对公司负责。联合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合伙公司均为有资本投入的公司,股东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也以其股份价值为限。但是,股份制有限合伙公司联合持股人在这方面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998年埃及政府对《公司法》进行了部分修订,对《投资保护鼓励法》中未涵盖的相关投资行为进行了补充。修订后的《公司法》负责管辖所有的埃及公司和外国公司在埃分公司、代表处的成立、注册和改组。为了贯彻埃及政府鼓励投资的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便利,该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简化了审批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关于该法对各类公司的具体要求及相应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下面安排有专门章节,在此不予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