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下调东盟5国和日本的汽车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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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文 号:
颁布单位:驻胡志明市经商室

据《越南经济时报》5月4日报道,近日越南财政部颁布落实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协定2008-2012年期间越南的特别优惠进口税率表。在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期间,文莱、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日本的汽车和其它车辆进口关税将下调一个百分点到几十个百分点。客车、赛车、救护车等的进口关税由9%下调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