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变更示范运行范围的批复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苏经信产业 〔2013〕957号
颁布单位: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汽车产品示范运行范围的请示》(通经信发〔2013〕2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因准入审核需要,将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RQ6100GPHEVH4型插电式混合动力、RQ6701XBEV型磷酸铁锂纯电动客车等2款车型的示范运行范围,变更为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市。

此复。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