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公告〔2017〕57 号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