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首车购买”拉动消费及贷款

发布时间:2012-08-23 来源:商务部网

2011年9月13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个人购买首辆汽车退返消费税的政策,实施期限为今年为2011年9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依据这项新政,符合退税政策的汽车应为零售价在100万泰铢以下的轿车、皮卡或双厢皮卡,轿车排气量不超过1.5升,皮卡和双厢皮卡排气量不限,退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金额计算,但不得超过10万泰铢。另外,如果购车者享受了退税,5年内不得将车转让。 2012年7月泰国政府宣布延长该政策至2013年3月。
    首车购买退税政策已成为泰国汽车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它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车决策,并影响了汽车公司为针对这一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市场营销计划。据泰国有关机构统计,泰国汽车市场今年销量明年销量可达98万辆至103万辆,较去年79万辆增加25%至30%。
    另外,首车购买优惠计划还大大拉动了银行消费贷款数量的增长。据泰国中央银行统计,1-7月份泰国各大银行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在内的分期消费贷款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2.2%,远远高于其他贷款种类4.6%的增速。
尽管存在诸如首辆汽车退税制度将导致不良信贷、以及国家赤字提高等担心,但综合来看泰国首车购买优惠政策提振了消费,拉动了银行贷款,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