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黄标车将全部退出兰州市提前淘汰给予补贴

为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兰州市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强制淘汰、适当补贴、治理升级、禁行限行等措施,计划今年底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今年至2017年12月31日前,凡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自愿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具有报废、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出具的报废手续,可享受提前淘汰财政补贴。
    强制淘汰报废标准规定的车辆,根据相关规定,强制注销在检验的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连续3次环保检测不合格的“黄标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
    据称,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限额标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为1.8万元、1.3万元、9000元、6000元;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车依次为每辆1.8万元、1.1万元、7000元、5000元。载货汽车提前淘汰时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至5年(不含5年)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的60%给予补贴,载客汽车则按报废年限4年和1至4年计算,可分别给予全额和60%补贴。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非营运小、微客车、大型轿车等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限额标准为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