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环保检测机构为基础的运行管理模式,为进一步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氮氧化物减排目标,推进大气pm2.5治理进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整治尾气排放刻不容缓
    随着齐齐哈尔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目前,全市现有机动车50余万辆,据环保部发布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其中,黄标车排放了一半以上污染物。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针对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的问题,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环保局与公安、交通、商务、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和倡导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控外埠不达标机动车辆转入
    从2012年3月,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外埠转入车辆,落户前,首先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检测不达标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同时,环保局与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积极配合,按照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埠转入车辆必须达到“国Ⅳ及国Ⅳ以上标准(重型柴油车执行国三)”,有效控制了外埠不达标车辆、黄标车辆的转入。
    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齐齐哈尔市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污染物总量氮氧化物减排的工作力度,市政府制定了并下发了《齐齐哈尔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淘汰“黄标车”的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要求,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在省市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成立临时联合办事窗口,以补贴资金的形式鼓励淘汰2005年底前市区内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机动车数据库的清理和清查,对长期不进行年检、死档车辆进行定期清理,对2005年以前超期服役的黄标车辆坚决予以取缔,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及邻近报废期的老旧车辆不再给予年度检验,截至2014年底,全市注销超期服役的黄标车22678台,减排氮氧化物792吨。
    发展应用绿色清洁能源车辆
    齐齐哈尔市严格控制出租汽车新投放车型,累计投放天然气出租汽车1600辆。积极利用国家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支持引导公交行业推广应用天然气车辆,已累计投入天然气公交车390辆,三年内,还将推广应用天然气公交车辆480辆。
    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正式成立,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制8人,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步入了快车道。同时,也为下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提高机动车环境保护防治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在省、市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着手推进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目前,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