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李朴民: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发改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由我和我的同事: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先生,向大家介绍《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些总体情况。
    2015-04-01 09:19:51
    李朴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调放权到位和监管到位是简政放权的中心内容,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简政放权,但同时也不能一放了之,要做到权力下放、监管跟上、服务提升。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放管并重,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两个同步”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审批多”、“审批难”和“监管弱”的问题。
    2015-04-01 09:27:28
    李朴民:
    在解决“审批多”方面,已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缩小核准范围,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减少约76%。解决“审批难”方面,大力推进项目核准制度改革,按照国办印发的《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已于2014年底率先公布取消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18项前置手续,其他相应的工作也在积极稳步的推进,目的就是要用好中央政府投资,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投资,引导好社会投资,发挥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2015-04-01 09:29:12
    李朴民:
    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对投资项目接住管好和协同监管亟待加强,迫切需要加快建立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着力解决部门放权不同步、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要减少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刚才说的要引导社会投资,用好政府投资,来充分发挥简政放权的政策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015-04-01 09:30:43
    李朴民:
    为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地方和部分企业、专家意见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以国办发[2015]12号文正式印发实施。
    2015-04-01 09:31:44
    李朴民:
    《若干意见》共包括9个部分、30条政策措施,从创新管理入手,围绕既放权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务到位、监管有效,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活力充分释放的改革目标,明确了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提出了通过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制度+技术”有效监管的主要政策措施。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主要内容,我这里就五项重点任务做些说明:
    2015-04-01 09:31:54
    李朴民:
    一是切实接住管好。12号文件要求,在取消下放核准事项的同时,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同放权。按照方便办事、就近服务原则,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合理确定下放层级。同时,提高基层承接和监管能力,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2015-04-01 09:36:23
    李朴民: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12号文件要求各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建设、审计及行业管理等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等,重点围绕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
    2015-04-01 09:36:52
    李朴民: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谁承接、谁监管”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2015-04-01 09:38:02
    李朴民: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文件提出,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同时,实施投资项目信息线备案制度。
    2015-04-01 09:38:36
    李朴民:
    五是健全约束惩戒机制。加强在线监测、项目稽察等监督执法和信息公开,设立“异常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对守法者开设快速通道,对失信者采取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2015-04-01 09:39:10
    李朴民:
    从上面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可以看出,《若干意见》的发布,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府管理更加规范高效,防止随意性和权力寻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方便群众,对促进投资、带动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会同各地区、各有关方面围绕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扎实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抓紧推进《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简政放权的成果,释放改革的红利。
    总体的情况就简要介绍到这里。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时仅提一个问题,并请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
    2015-04-01 09:39:36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为什么要建立部门和地方协同联动的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其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2015-04-01 09:40:50
    罗国三:
    刚才秘书长已经跟大家介绍了《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我想再作一些说明。必要性的问题可以从一个整体来考虑,像刚才秘书长讲的,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我认为应该是走在第三步,是一个整体的制度安排。首先是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它的表现形式就是连续两年修订核准目录,效果大家也都知道,从数据上有,我记得国家发改委一年核准的项目就100多项,从过去的500多项减少到100多项,这是非常明显的。它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审批多的问题,当然解决审批多不仅仅是发改委,还包括各个有关部门,从发改委这个角度来讲解决审批多的问题,第一步走出去了,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包括非许可的行政审批都在进一步的清理和取消下放,这是第一步,通过取消下放解决审批多的问题。
    2015-04-01 09:43:43
    罗国三:
    第二步是解决审批难的问题。今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是1月7号,主题就是这个,后来还专门发了文件。从发改委对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来讲也有这个问题,国办发2014年59号文,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制度的工作方案,通过串联改并联的审批提高效率,建立平台来提高透明度,可监督、可核查。这是解决审批难的问题,目前也有反映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个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深化。
    2015-04-01 09:46:25
    罗国三:
    第三步是解决监管弱的问题。今天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来要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从创新管理方式入手建立监管机制,目前就是解决“监管弱”的问题。这是一个整体的制度安排。
    还有一点跟大家解释一下,去年的59号文是从企业项目的核准入手,从改革核准制度入手提出监管的要求。也就是说,当时59号文的监管范围针对主要是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今年的12号文监管的范围扩大了,这是全覆盖,既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的,也包括实行核准制的以及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都纳入到监管的范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
    这里面还有一个要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核准事项,基层如何接得住、管得好的问题,这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相信大家也从不同渠道了解很多情况,我们也做了专门的调研。在这份文件里也专门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要让取消下放的这些审批事项在基层能够落地、在市场中能够见效,真正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所以,从政策的内涵来讲,应该是跟过去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是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是一个整体的政策制度安排。
    2015-04-01 09:48:58
    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意见》中提出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技术来创新监管的方式,能否介绍一下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有哪些亮点,有哪些和过去不一样的地方,实施的难度大不大?
    2015-04-01 09:51:20
    罗国三:
    这个问题这样来理解,先得对这个制度的总体上有一个了解,我们再来看看这里面是不是体现了创新管理方式,有哪些亮点。从这样的逻辑关系来讨论这个问题。首先总体的一个考虑是用“制度+技术”的方式来实现协同监管或者说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如果用一句话来讲,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来建设一个平台,这个平台能够实现信息共享,而且能够覆盖全国。现在的名称叫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当然这个平台是起一个技术支撑的作用,相关的还有制度建设,我们的表述是要建立一个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在文件当中都做了比较完善的阐述。
    《若干意见》是这样来定义的或者规定的。首先要做到各负其责、依法监管。这是建立协管机制的基础,各个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重点的监管点是文件当中讲的两个重点监管的环节,一个是开工环节,一个是竣工环节。过去大家比较关注的是政府审批的太多,这是事前审批。现在把监管的环节后移到开工,后移到竣工这两个环节,这也是一个亮点。
    2015-04-01 09:51:52
    罗国三:
    这里还有一个情况,怎么样来落实法律法规赋予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过去也一直是这样强调的,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等等,都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目前,国务院要求中央编办主持一项工作,要建立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务院对地方已经提出要求,在中央政府部门层面,现在发改委作为第一个试点部门,要求发改委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快制定出来,现在委里也正在抓紧在做这项工作,这就是要把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明确下来,要对外公布。这是第一点,各负其责、依法监管。
    第二点,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总理也讲过横到边,纵到底。更重要是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的作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专业监管的优势,要把它整合起来形成整体的监管合力。
    第三点,依托平台,高效监管。一会儿会说明平台的情况和作用以及我们的一些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点,立足服务,通过信用来监管。记得在国务院常务会讨论的时候,克强总理特别强调,要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他要求要创新,不能用老的办法去管,千万要避免进入过去一管就死的情况。而且明确提出来要推行网上在线的受理、在线的办理、在线的监管“一条龙”服务。要把监管工作的落脚点放到为项目单位做好服务上,不断提高服务的意识和质量,充分发挥项目的信息和信用记录在监管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5-04-01 09:53:34
    罗国三:
    首先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这里面怎么来实现这样的政策目标呢?有一个重要的技术支撑就是这个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要落脚到审批监管平台,首先要建立跨部门的或者横向联通有关部门的,纵向贯通到最基层政府的纵横联动的网络,这是技术上。从制度上看,今后项目单位,因为范围已经扩大到所有的投资项目,用项目单位这个词来代替我们过去讲的企业这个词。项目单位今后提出审批的申请是在平台上提出,平台受理申请以后,自动赋予一个项目代码,这个代码一直会跟随到项目的竣工验收。企业在网上办理申请的时候,就像我们大家办网上值机,登机牌,大家在家里都可以办,肯定要填一些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目的地是什么地方,还有航班,这些信息是必须要填的,填完之后根据要求可能还有一些信用的承诺,然后就一步一步往下走,跟网上值机差不多的程序。
    2015-04-01 09:58:33
    罗国三:
    在网上企业都能够查询到办理的流程,而且每个相关的部门办理的节点,它的办事指南,内部的流程,办理的时限,相关的要求都可以在网上查询,项目单位知道我要办哪些手续。项目单位在平台上申请以后,平台自动赋予的代码,相关部门也能够看得到。比如说发改委核准权限范围的项目,按照改革的要求,今后核准项目只保留两项前置条件,发改委就可以等着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上受理办理,办理完之后,发改委也知道,两项前置条件已经具备,就可以办理核准事项。同时其他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在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审批事项,跟核准行为同时办理。这些时间节点、办理的程序和结果,在网上都可以查询。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大家办理的情况怎么样,进度怎么样,服务的效果怎么样,都在一个平台上可以显示出来。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到了开工的环节,企业认为我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可以在平台上报告要准备开工了。实际上这个报告就是一个填表,甚至就是信息的报送就可以,不需要专门向哪个部门进行申报,也不需要哪个部门进行批准,只不过是申报信息以后,相关部门在平台上进行查询,是不是办理完备了开工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这就是我们说的监管的节点后移到开工的环节。相应的,从开工到竣工建设实施阶段,也同样需要有一些信息的报送或者报备。依法监管的部门可以在网上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
    刚才是一个大致的描述,这是我们的一个目标。如果说亮点,我认为这是最大的亮点,是依托一个平台,有技术支撑,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技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在平台上受理、平台上办理、平台上监管。谢谢。
    2015-04-01 10:01:13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也知道简政放权涉及到利益深层次的调整,我们知道前两次调整核准目录已经取得相当大的进展,下一步怎么样科学的划分,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权力边界,确保放权的实效。谢谢。
    2015-04-01 10:06:58
    罗国三:
    前一阶段的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力度很大,确实存在着“接住管好”的问题,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问题。说这个问题之前,有一点必须要明确,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一个趋势,它也是改革的需要。因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的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这没有争议。到现在来看,在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的地方政府在接住管好方面确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2015-04-01 10:07:48
    罗国三:
    一方面是审批权限的下放不同步。有关部门的管理或者具体到审批,权限的设置和下放不同步,比如核准事项有的取消了,是由企业自主决策了,有的核准事项是放到了地方政府,但是与核准行为相关的,像用地、环保、城乡规划,这样的一些管理权限,如果不能做到同步下放,不能在同一个层级来办理,改革的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的。当然我们跟部门在交换意见的时候,有的部门也提出来,我这个部门依法管理的事项,角度、出发点、着眼点和投资管理是有所区别的,因此认为不能做到完全同步,有一定道理。但是对企业来讲,对项目单位来讲,确实认为改革不到位。这是一个问题。
    二是基层单位确实存在着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各个省级政府对于取消下放的权限基本是这么做的,除了跨地市,除了在省域范围内进行重大布局、重大平衡这些项目以外,基本是“能放则放,一放到底”,放到最基层,甚至有的地方到了镇,特别是像一些南方地区没有县的行政层级,放到了镇。这种情况就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基层管理部门的人员不足,比如像县级发改委发改局也就十几个人,人员力量不足,包括这些人员的流动性都很大。还有就是一些内部的管理制度不是那么健全,当地的一些技术力量包括提供技术支撑的机构技术能力水平也不一定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到地方的行政干预比较多一些。我们到地方调研的时候,地方普遍有一些反映,如果有一些问题不能在短期内解决的话,基层部门的同志感觉到压力很大。
    2015-04-01 10:08:59
    罗国三:
    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也提出一些政策的要求,大概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文件里面明确提出要求,各省级政府在制定本地区核准目录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基层的承接能力,逐步地往下放,甚至可以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更多的是取消审批或者核准,而不是简单的下放。我们现在省级部门相对于基层政府来讲确实在政策把握、技术力量方面有优势,文件提出来更多发挥或者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在政策把握和技术力量方面的优势。
    二是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同放权。刚才提到过那种情况,部门讲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暂时不能做到。文件要求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明确要求尽快做到同步下放,另一方面是暂时还不能够同步下放的,有两个政策出口,一个是能不能采取委托与核准机关同级的审批部门来审批,比如说环保部门,如果说环评的审批权限暂时还只能保留在中央部门,是不是可以委托省里来受理,不要让项目单位再跑北京。还有一种出口是能不能委托同级的部门来审批。总的来讲,李克强总理在常务会上讲得很明确、很坚决,今后政府的管理应该是往两头延伸,过去是中间环节的审批,叫事前审批,今后能不能进一步往前移,做规则、做标准,包括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总量控制指标和行业准入标准等等,往前移,把规则做出来,而且要做细做实,要公开,这是往前移。还有往后移,就是事中事后的监管,中间的环节保留必要的行政审批,但是行政审批也要公开透明,也要提效。
    三是提升基层的承接能力。《意见》提出具体的一些措施,包括有关部门都要编制服务指南,把一些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一些办理的流程要求汇编成册,指导基层政府部门来办理。还要采取集中培训,发改委办了系统培训班,我至少参加有五期,把地市级的发改委主任都培训了一遍,做到全覆盖,当然下一步还有县级发改委的培训,我们也在进一步开展。文件要求,有关部门都要加强培训,当然还包括研讨交流、案例分析多种形式来加强对基层部门的业务指导,来提高他们的承接能力。谢谢。
    2015-04-01 10:12:46
    财新网记者:
    在简政放权,切实接住管好的过程当中,对于一些基层可能出现的不审批项目的“懒政、怠政”情况,是否有一些应对的办法?谢谢。
    2015-04-01 10:19:16
    罗国三:
    年初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部署,特别是第五次中央纪委全会的要求以及习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部署和提出了要求,其中总理也讲过这个问题,乱作为要治理,不作为也得治理。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也不是当前产生的,恐怕在过去也有,当然现在大家更关注。也不是说这个问题是中国独有的,恐怕更大范围也都有这样的问题。很重要的一点,中央和国务院各级政府对治理这个问题的决心是很坚决的,也采取了措施。这是我的一个体会。
    至于说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从两个方面可以来开展工作。一是制度的完善。二是制度的执行。制度的完善,包括《若干意见》是有相关的要求,比如刚才跟大家介绍的平台,各个部门的依据、流程、条件、结果,监管信息、处罚信息的公开都在平台上完成,首先约束的就是政府的行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建设就是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这也列入了今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立法计划,在投资管理方面有两个条例,一个是政府投资条例,一个是核准备案条例。这里面对包括政府行为的界定、约束和法律责任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两部行政法规也都是发改委牵头起草,政府投资条例已经报送国务院,由法制办进行立法审查。核准备案管理条例,按照要求今年上半年要上报国务院,在履行完成立法程序以后公布实施。这是跟我们工作相关的两项制度建设的内容。
    关于制度的执行,应该很明确,刚才讲到中央国务院有明确的部署要求,相信下一步还会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应该能够得到解决。谢谢。
    2015-04-01 10:20:05
    经济参考报记者:
    这次关于建立对投资项目加强监管的制度会不会变成变相的审批呢?对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会不会是另外一种制约和约束,反而让企业在经济活动当中更加放不开手脚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