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标项目:西安市市区2014年新增新能源出租汽车(试点)经营权指标招标。
三、项目概况
招标方式: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标方式。
招标数量: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300辆。
经营权期限:5年。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按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运价政策:统一执行市区排量1.8L及以下车型的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标段设置:共设10个标段,每个标段为30辆。投标人至少投标1个标段,投标1个标段以上的应按标段的整数倍递增。
四、报名条件
1、具备《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西安市市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2、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具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年度审验合格;
4、具有与申请投标标段车数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当的经济实力;
5、2011年-2013年本市年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结果排名非后三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组织、企业所属单位或分支机构投标。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4日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公休假除外,下同),持申请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三楼302室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2、审查结果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7日在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公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审查者,须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转存入与申请投标标段车数相同的纯电动汽车全额购车款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按25万元/辆计),同时缴纳5万元/辆投标保证金后,请于2015年1月8日至1月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持转存入全额购车款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财务收据)及复印件,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三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
银行账号:61001740015050009742
七、投标答疑
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
地点: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西门外人民东村17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安市交通运输门户网站(http://www.xianjt.gov.cn)、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网站(http://www.xataxi.gov.cn)上同时发布。
九、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人委托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代知礼 联系电话:86787357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联系人:刘兰福 联系电话:88611343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