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
颁布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77 号)转发你们。各单 位要充分认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 际,认真抓好落实。根据工作进度,委将适时采取普查、抽查相 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淘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各单位务必于每季度末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情况和营运黄 标车淘汰台账报送至委安全信息处。
    联系人:张伟伟,电话:67885907
    邮箱:zzjtxxc@126.com

2015 年3月30日

郑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 也是国家进行年度考核的一项刚性指标,事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改善,事关我市各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全面落实《郑州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 2015 年民生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 通知》(郑政办〔2015〕6 号)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任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和改善空气质 量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我市黄标车及老旧车全面淘汰, 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推进城市 生态文明和美丽郑州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省公 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副秘 书长赵红军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以及航空港综合实验 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公 安局、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委、事管局、国 资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郑州市黄标车及老 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书军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三、明确政府职责和部门分工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对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 政府及管委会主要领导是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分管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的领导同志是直接 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负责组织 开展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此项工作,确保黄 标车及老旧汽车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门分工
    1.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安排部署黄标车及老旧车限行、禁行区域 划定工作,依法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 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安全技术检验力度,对安全技术检验 有效期满后连续 3 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 辆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强制注销。加强道路监督执法,加 强黄标车及老旧车路检路查执法,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 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黄标车及老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查处力度。
    2.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推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的相关政策,适当提高淘汰车辆的交售价格,增强机动车所有人淘汰车辆 的积极性,提升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标准,从而推动加快淘汰进度。
    3.市财政局负责联合环保局、商务局、公安局研究制定《黄标 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负责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专项 补贴资金的落实。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力度,严把机动 车尾气检测关,研究提出提高黄标车及老旧车环保检验频度的意 见,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履行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 作的综合调度、指导、协调、监督,对各级各部门推进黄标车及 老旧车淘汰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检查和考核。
    5.市交通委负责加强营运车辆监管,组织落实对营运黄标车及 老旧车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的规定,对尾气检测不合格 的,不得允许其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开展营运黄标车及老 旧车清理整顿行动,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核 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 按时完成 2015 年全面淘汰 2005 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目标 任务。
    6.市商务局负责郑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指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回收拆解工作,确保报废回收车辆就 地拆解,防止回收报废车辆未拆解再次流入社会。牵头建立郑州 市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派驻专人审核《报废汽 车回收证明》。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将回收拆解的报 废汽车信息输入商务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系统,并与市公安 局、环保局定期进行信息交流。
    7.市事管局负责结合公车改革,制定市属公务黄标车及老旧车 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8.市国资委负责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单位黄标车及老旧车淘 汰工作计划,确保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四、工作措施
    (一)信息共享,分解任务 1.市环保局负责审核认定全市社会黄标车及老旧车信息,并与市公安局建立共享、定期更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2.市公安局负责将社会黄标车及老旧车信息按照车辆所属 行政区域进行分类后,将每辆车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 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提供给各县(市、 区)政府以及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辖区政府);定期向媒体公示黄标车及老旧汽车的车辆信息;派出专人进驻黄标车及老旧汽车联合办公窗口,及时为车主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辖区政府
    3.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单位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摸清底数,分解任务,制定淘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要将市大气办下达的淘汰任务数进行细化,分解到各办事处、社区,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目标,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社区人员要充分发挥人员熟、底子 清的优势,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按照各区分派的黄标车明细表 进行拉网式摸排,对摸排出的报废车(黄标车)应按照规定交售 回收企业强制解体并办理注销手续;对机动车所有人确定的已灭 失的报废车(黄标车),可由车主写出保证,区、街道办事处出 具证明办理车辆注销(灭失)登记。在摸排时,要将《报废车辆 申请表》交于报废车辆所有人进行填写,并督促其办理车辆报废 手续。对在道路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摸排、统计并上报。
    责任单位:各辖区政府
    (三)密切配合,搞好对接
    1.工作流程。市公安局向各辖区政府提供社会黄标车信息——各辖区政府摸排、敦促社会黄标车办理报废——各辖区政府 敦促办理报废的社会黄标车信息反馈给市公安局——市公安局 将已经办理过报废手续的社会黄标车信息通报给各辖区政府。
    2.市公安局要与各辖区政府搞好对接,做到社会黄标车信息 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反馈、每月一统计、每月一更新,对各辖区 政府所辖区域内的黄标车底数和已完成数、未完成数要做到心中 有数。市公安局每月 28 日前向省公安厅上报本月淘汰数量(含淘汰车辆明细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辖区政府
    (四)加强督导,定期考核研究制定社会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督查考核标准及细 则,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实施单独考核。市 政府督查室对各辖区政府敦促办理社会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进 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每月通报考核成绩。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辖区政府
    (五)奖优罚劣,考核绩效 对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问责和诫勉约谈;对影响年度全市淘汰工 作任务完成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存在篡改、伪造有关数据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涉及车辆多、任务重、时间 紧、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 安排部署。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广,环节多,各级 政府、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 工作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 网络等主流媒体,积极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的危害和有关补助政 策,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为社会黄标车淘汰工 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通报各辖区政府、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淘汰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
    为了便于信息沟通,各辖区政府所辖区域内的黄标车详细信 息、各辖区政府每月敦促办理报废的黄标车详细信息、每月在车 管所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详细信息,统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邮箱(用户名:huangbiaochebgs@163.com , 密 码 :
huangbiaoche)中下载、上传。 各辖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接收、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 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于 3 月 30 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 邮箱。
联系人:刘大治,联系电话:13598866999,696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