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第一年,重庆市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要求为抓手,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区县和部门深化蓝天行动“四控一增”措施,补齐大气污染治理短板。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蓝天行动将优先控制交通污染、重点防控扬尘污染、突出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常态治理生活污染、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控制交通污染:淘汰4.4万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按照市政府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的安排部署,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协作机制,每月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全年确保完成4.4万台淘汰任务。
同时,为从源头上提升车用油品质量,重庆年内将供应国五标准汽油、柴油;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加大油品质量环保指标抽检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环保、公安等部门将加强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督促车辆达标排放;加大对冒黑烟车、排放超标车辆的执法力度,建立重污染车辆黑名单制度和处罚管理办法;修订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资质监管办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气检测弄虚作假行为。
市环保局表示,重庆将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抓好黄标车限行、柴油车冒黑烟等电子执法工作,减少监管盲区。
增强监管能力:推进出台《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为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环保等部门将继续推进出台《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经济信息、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土房管、市政、工商、气象等部门将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具体意见。
同时,进一步增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一方面,完善空气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成空气质量数值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精准度;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渠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健康防护。
此外,市环保局将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做好黄标车淘汰、扬尘整治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专项督查工作,对污染源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