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首府大气环境质量,市交管部门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在城区开展“黄标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无标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时间为4月15日至10月31日。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为,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新购置未领取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轻型汽油车;未参加环保检验、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粘贴伪造、变造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限行和禁行规定的“黄标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地车辆是否粘贴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标志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