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三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87件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颁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文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经2002年1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江西省三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87件省人民政府规章。

附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