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21年4月1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国家发改委

  自2021年3月3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4月15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31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