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13—007]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18 来源: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3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和地点: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109会议室召开。
    2、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3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00,395,079股,占公司总股本(2,809,671,600股)的46.283%。
    3、会议主持及出席情况:
    会议由张夕勇副董事长主持。2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以1,300,395,07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属特别决议事项,并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稿)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斌、李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稿;
    附件2: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