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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交警支队重拳出击整治黄标车 报废车、老旧车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中国铁岭网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让铁岭的空气更清新、天空更蔚蓝,市交警支队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清理淘汰达到报废年限黄标车专项行动。自年初以来,我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累计淘汰黄标车2542台,其中包括利用政府补偿淘汰黄标车455台,淘汰老旧车辆932台。
    市交警大队研究制定了《铁岭市清理淘汰达到报废年限黄标车报废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淘汰黄标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支队责成各大队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落实任务到全体民警并全面强化工作督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天一小节、每天一研判、每天一点评、每天一督导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市交警支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和其他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注销。对不符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埠机动车转入管理的通告》规定,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外埠车辆一律不予在铁岭市办理登记手续,我市的“黄标车”也一律不准在本市转移登记。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年检手续。
    市交警支队各大队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根据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科学划定禁止或限制黄标车行驶的区域、时段,以城区限行区域为基点逐步扩大至整个辖区的限行,并设置明显提示性标志,同时向社会公告。目前,银州区全域(包括铁岭经济开发区)及凡河新区全城皆为绿标区(路),绿标区(路)全天24小时(包括节假日)禁行黄标车,共设立禁行标志36个。
    下一步,我市将把禁行区域延伸到各县(市)区,对违反禁行规定驶入绿标区(路)的黄标车,由交警部门依照《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处罚200元。
    市交警还依托建设完成的新老城区电子警察系统软件数据库增加了对绿标车和黄标车进行分类识别的功能,对驶入环保绿标区(路)的“黄标车”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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