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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6-05-23 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0条和第88条的规定,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VI阶段)》(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征求贵单位的意见。请研提修改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凡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请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函告,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专此函达。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
         
3. 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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