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1 来源:无锡商报
记者从无锡市大气办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淘汰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黄标车,自今年1月1日起,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将因排放不达标而无法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没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同时,市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调整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补贴标准由2015年的400元/辆,根据车辆类型不同,增至2000—5500元/辆。
少数派却是污染大户
机动车尾气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今年1月19日国家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下称《年报》)显示,201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6亿辆,其中汽车占58.8%;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
而在机动车中,“少数派”黄标车却是污染大户,据《年报》显示,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排放了45.4%的氮氧化物、49.1%的碳氢化合物、47.4%的一氧化碳和74.6%颗粒物。黄标车由于制造时间较早、制造标准较低、排气污染较重,有关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5—10辆的新车尾气排放量。
黄标车提前淘汰标准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今年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1月15日,国家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其中,江苏省自今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而为加快淘汰污染大户黄标车,2015年10月28日,江苏省大气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不再核发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对违规检测及违规发放环保标志的,坚决取消其检测及发放标志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5年11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的告知书》,其中,对提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无锡市登记注册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市级财政补贴400元/辆。
而在今年1月7日,市政府发布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的通告》大幅度提高了黄标车提前淘汰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不同,市级财政补贴范围为2000—5500元/辆。
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据介绍,享受政府补助的黄标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机动车于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拆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具体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拆解,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
2016年1月1日至8月31前拆解,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进行补助;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6日,已进行拆解,并已申领淘汰补助的,由车主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追加发放补助差额。而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的补助,补贴标准为600元/辆。
记者获悉,目前,公安、交通运输、环保、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研究协调,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