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5 来源:新华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高新区黄标车淘汰任务,进一步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1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振波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区黄标车淘汰工作相关事宜。
会上公布了《长春高新区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和市政府《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按期报废、强化监管”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加快全区黄标车淘汰进程,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市政府要求,到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年底完成所有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这类在用机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长春高新区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此次黄标车淘汰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强力宣传发动。坚持舆论先行,积极引导车辆所有人和单位落实市政府黄标车淘汰政策,营造淘汰黄标车的强大舆论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淘汰黄包车的重要意义,宣传淘汰黄标车的法律政策依据,宣传黄标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危害。二是强力摸排见底。坚持全区动员,全面摸排,实现登记建档,清仓见底。依据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环保分局要进一步摸清全区领取“环检黄标”的车辆底数情况,交警大队要摸清未淘汰的营运黄标车的分布情况,分解落实到住建委(交通局)、各乡、街道等单位,进行进一步摸排登记、确认。所有摸排出的黄标车都要登记造册,明确淘汰时限、淘汰责任单位、淘汰政策措施。三是强力督促报废。住建委(交通局)、各乡、街道要针对摸排确定的黄标车,分解包保,逐家逐人逐车落实淘汰报废工作。四是强力路检路查。环保分局、交警大队要组织执法人员上路联合执法,设置临检卡点,加大路面巡查发现力度,对路面“冒黑烟”车辆现场环检,对超标车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积压黄标车的使用空间。
为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展开,高新区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振波担任,副组长为交警大队、管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成员有环保分局、住建委(交通局)、双德乡、硅谷街道办事处、奋进乡、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监察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