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28日,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从11月1日起,衡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对未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据了解,新型的尾气检测方法将更贴近机动车实际行驶状态,会更准确地检测机动车是否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
衡水昌明汽车检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仍在紧张地进行操练,确保11月1日开始,顺利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新型检测方法——简易工况法检测。在检测大厅,地面嵌入两根转鼓,机动车进入大厅后,工作人员会将驱动轮停在转鼓上,在车头左前方有一个显示屏,上面显示着操作步骤和检测数据,驾驶员可以在显示器上清楚地看到机动车的每一项检测数据。
在操作室里,工作人员指挥着机动车进行加速、减速,整个过程用时3分25秒。该检测站负责人位晁盖说,这种检测方法,是模拟车辆在道路上实际行驶的车速和负荷,按照怠速、加速、减速、匀速等工况运转,测量车辆在整个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与现用的双怠速法相比,更加符合机动车实际行驶中的工作状态。
新检测方法实施后,衡水全市范围内禁止采用双怠速法检测轻型汽油车(“全时四驱”等车辆除外),禁止采用自由加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柴油车(“全时四驱”等车辆除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0〕19号)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或降低收费标准。
环保部门表示,在新检测法实施后,还将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抽测。并且,按照省政府要求,参照其他市的做法,将从11月1日起,衡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对未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