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0 来源:汽车协会
第十五届中日摩托车法规认证交流会于2012年9月4~5日在中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交流会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日本自动车工业会共同主持,中方出席会议的有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委会委员及代表共30余名代表,日方出席的有:日本自动车工业会,本田公司、雅马哈公司、铃木公司和川崎重工的代表共18名代表。
作为目前中日两国摩托车行业开展标准法规技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本届交流会双方代表围绕摩托车标准法规动态,技术发展热点,生产一致性管理、国际摩托车标准法规跟踪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方提供的交流内容:
1、 介绍了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最新修订中有关摩托车方面的修订情况及实施的情况,该标准于2012年9月1日实施;
2、 介绍了目前正在进行的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制定情况,该项目在上届交流会中,中方已做了较详细地介绍,本届交流会通报了近一年进展情况,2012年5月,起草小组赴欧洲与ACEM交流,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小组内部研究阶段。摩托车国4标准制定计划是2008年批准立项的,由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负责,国内摩托车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多家单位参加了制定工作,该项目计划将现有摩托车排放标准进行合并,即将GB 14622,GB 14621和GB 18176三项标准合并,内容涵盖工况法,双怠速工况法,燃油蒸发,范围包括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其中,工况法计划采用全球法规GTR2和97/24/EC及欧盟建议案中的限值要求。蒸发要求仍保留GB 20998—2007的要求,耐久试验要求也仍保留与GB 14622—2007的内容。该项目计划2012年年底将提出标准草案。由于该项目内容包含了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工况限值要求和蒸发及耐久的要求,这样我国国4标准将有可能成为全球摩托车最为严格的标准,因为在欧盟和全球法规及日本法规中目前均无燃油蒸发排放的要求,这点值得行业关注;
3、 介绍了我国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我国于2010年7月开始实施“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此办法的规定,2012年中机中心与摩托车分会联合,以在市场购买的方式,针对摩托车国三实施情况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结果汇总工作。
4、 介绍了我国开展摩托车催化转化器系族变更扩展申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流程,主要是为了配合我国摩托车产品实施国三工作,简化摩托车产品公告,摩托车催化转化器作为易更新件,在市场上有流通,为了保证摩托车排放法规的实施的效果,开展此项工作的。
5、介绍了我国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料消耗量标准修订情况,由于我国现行摩托车燃料消耗量标准(GB 15744—2008)仍采用旧的循环工矿,新的排放标准将采用国际一致的循环工矿(WMTC),加之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要求,摩托车分标委特提出修定现行摩托车排放标准,目前该项目处于国标为立项阶段,计划明年完成,目标在现有标准限值基础上加严10%。
二、 日方提供的交流内容:
1、 介绍了目前日本摩托车油耗和燃油蒸发排放法规的实施情况:
a 目前日本尚无完整的摩托车油耗法规实施,只规定了一个等速油耗试验方法,尚无限值要求,即排量在50cc以下的,做30km/h等速试验,排量在50cc以上的,做60 km/h等速试验,但生产厂家在型式认证和有关说明文件中一般都自愿给出此条件下的值。
b 燃油蒸发排放方面,日本目前暂无此要求的法规实施,有关部门正在针对美国加州提出的方法,开展研究工作,未来可能会依据此方法颁布日本燃油蒸发排放法规,望国内有关部门关注。
c 关于OBD引入的问题,日方也很关注,JAMA有一种观点:由于摩托车行驶里程较小,没有必要引入OBD,这样可以减少成本,JAMA计划就此事向有关部门提出草案。
2、 介绍了日本电动摩托车标准法规的情况,在日本,伴随着锂电池性能的提高,由一些小型摩托车(类似排量小于125cc大小的)开始尝试电动摩托车商品化,但由于对连续行驶距离,爬坡能力和电池可靠性的担心以及价格较高的原因,尚未普及,就JAMA的估计,在日本国内的保有量仅为1万台左右。
目前日本国内尚无完整的有关电动摩托车的法规标准,只有在车辆法中摩托车分类中,只给出助力1类,助力2类两类参数,即:助力1类(类似排量50cc以下轻便摩托车):电机功率应小于0.6KW;助力2类(类似排量在50~125cc以下摩托车):电机功率应为0.6~1.0KW;类似排量大于125cc的摩托车尚无电动摩托车分类标准。
同时,日本国内电动摩托车正在开展触电安全和接近通报装置方面标准的研究工作,估计近期将颁布有关标准草案。
3、日方还通报近年欧盟有关摩托车(L类车辆)法规制修订的情况,值得注意:欧盟从2005年将四轮摩托车(quadnicycle)也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日本也在考虑此事,JAMA预测可能在2015年前决定。
经过两天认真交流,双方代表都感觉本次交流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有序,成效显著,是近年来做的较为出色的一届之一,都希望今后继续保持这样交流方式。
会议还就下届交流活动议题进行了讨论,建议仍将排放,燃料消耗量,电动摩托车内容作为主题,同时中方提议,由于电动摩托车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涉及人员较多,可在下次活动前,双方可以就电动摩托车做一次专题交流,日方也同意,时间初定在2013年4~5月,地点再议。下届活动将于2013年秋季在日本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