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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网上申报系统中部分技术参数的填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0-04-12 来源: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

各摩托车生产企业:
  根据公安对摩托车注册上牌的管理要求,摩托车公告申报系统中“其他”项目的填写有明确的要求,现将填写要求说明如下,请各摩托车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一 、申报系统中“其他”项目的允许填写内容:
  1.对有灯具扩展的产品,必须在“其他”字段中填上“选装灯具(附照片)”字样,同时报上照片;
  2.对有后视镜扩展的产品,必须在“其他”字段中填上“选装后视镜(附照片)”字样,同时报上照片;
  3.对有消音器扩展的产品,必须在“其他”字段中填上“选装消音器(附照片)”字样,同时报上照片;
  4.对于有多生产地址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他”字段中填上规定的字样。
  二、 对于有多生产地址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其他”字段的填写要求
  如果摩托车生产企业有多个生产地址,例如有生产地址“A”、“B”、“C”(A、B、C代表具体生产地址,企业不允许填A、B、C,只能填写具体生产地址),在“其他”字段必须填写相关内容。
  1.申报新产品:
  有多生产地址的摩托车企业在申报新产品时,必须在“其他”字段中填写“本产品生产地址为‘A’”或“本产品生产地址为‘B’”或“本产品生产地址为‘C’”;
  2.申报更正扩展:
  总体上说,“更正”是原技术参数变为改后技术参数,即更改前后参数发生变化;“扩展”是在原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增加新技术参数,即扩展前是一个参数,扩展后为两个以上参数。
  有多生产地址的摩托车企业在申报“其他”字段的更改时,有两种情况:一是近期开发的新产品中“其他”字段中有“本产品生产地址为‘A’”的字样,在进行更正扩展时,必须将原参数“本产品生产地址为‘A’”的字样完全复制到更改后参数中,然后再做其他内容的更改(如灯具、后视镜、消音器)。二是早期开发的产品中“其他”字段中没有内容,在进行更正扩展时,必须将原参数更改,即更改前参数为空,更改后参数填写“本产品生产地址为‘A’”的字样。
  三、有多生产地址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申报灯具、后视镜、消音器扩展时,允许在“其他”字段中连续填写“本产品生产地址为‘A’,选装×××(附照片)”的字样(×××代表灯具、后视镜、消音器)。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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