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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6号(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附件2.

  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序号

海关商品编号

废  物  名  称

简         称

其他要求或注释

1

4401310000

木屑棒

木废料

 

2

4401390000

其他锯末、木废料及碎片

 

3

4501901000

软木废料

软木废料

 

4

7204210000

不锈钢废碎料

不锈钢废碎料

 

5

8101970000

钨废碎料

钨废碎料

 

6

8104200000

镁废碎料

镁废碎料

 

7

8106001092

其他未锻轧铋废碎料

铋废碎料

 

8

8108300000

钛废碎料

钛废碎料

 

9

8109300000

锆废碎料

锆废碎料

 

10

8112921010

未锻轧锗废碎料

锗废碎料

 

11

8112922010

未锻轧的钒废碎料

钒废碎料

 

12

8112924010

铌废碎料

铌废碎料

 

13

8112929011

未锻轧的铪废碎料

铪废碎料

 

14

8112929091

未锻轧的镓、铼废碎料

镓、铼废碎料

 

15

8113001010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16

8113009010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